幾星期前,去西門町逛街時,經過一路口, 看到有年經的一男一女站在騎樓下,衣服破破髒髒的,披頭散髮~ 一直伸手猛點頭(忘了手中是否有拿東西), 有人好心還是將錢給丟了進去~ 而今天去新光三越站前店,經過路旁時見一婦人{應該), 頭帶頭套(受傷專用),手上拿著東西在賣, 但不確定是不是真的假的~就不理她~ 等到逛完後回來發現,一群人擠在她身旁,跟她買東西~ 而我就再仔細的觀察,原來這婦人是被火紋身的受害人~ 我就和女友跟她買了一個手機套~ 一是幫忙,二是有需要~ 且她的玩偶蠻漂亮的,只不過我並不需要@@ 後來再想想,前幾天有新聞報導, 一位阿公無條件扶養鄰居的兩位小孩子,現在已經讀高中了~ 想想,最近社會經濟不好,很多社福單位的募款, 對過去幾年來說,已經募得不易~ 所以等到我經濟穩定一點~ 我也要來每個月捐給家扶中心~ 幫忙有需要幫忙的人~ 雖然我現在還沒有辦法幫助別人~ 但只要可以,我還是會幫忙的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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