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 李淑慧】 2008.03.24 03:19 am
台灣保險業發展了40多年,民眾現在購買保險商品,還是「儲蓄」重於「保障」。這幾年投資型保單冒出頭,民眾投保,更是「投資」重於「保障」,保險觀念相當落伍。
民眾的投保觀念之所以偏差,保險公司難辭其咎。
過去三、四十年,老壽險公司大賣儲蓄保單,尤其是短年期、躉繳型的儲蓄險。最主要的理由是,儲蓄險保單保費較貴,保障又少,壽險公司可以收到很多的保費,但所負擔的保險責任又輕,何樂不為?
然而,保戶可就慘了,依據壽險公會的資料,台灣民眾壽險有效契約的平均保額,數十年來從來沒有超過100萬元。也就是說,萬一保戶發生不幸,家人可以領的理賠金只有數十萬元,保障何在呢?購買保險卻完全沒有發揮功能。
儘管政府積極推動加強民眾保險保障的方案,壽險業的做法卻背道而馳。現在壽險業銷售投資標的僅有3年期的連動債券保單,等於鼓勵保戶在三年後就可以解約退場。請問:這到底是保險商品?還是投資商品?保險公司乾脆改行當投資公司算了。
老實說,這種短年期的投資型商品,對保險公司本身的資產累積沒有幫助,但對市占率有很大幫助,壽險公司總經理的績效很容易被彰顯。
業者把保險商品當成投資商品來賣,甚至變相鼓勵民眾短線操作。保險公司不僅違背保險精神,更沒有盡到該有的社會責任。
【2008/03/24 經濟日報】
- Mar 24 Mon 2008 21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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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相保險 投資重於保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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